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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过.希冀如行云流水,行于当行之处,止于所不得不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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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火炬旅记”,只是借跟奥运圣火之名,在半个中国转了一圈,跨度三个月,行程时间约为7周,实为最长的一次漫游之旅,因此零星记下些琐事,以备将来之忘。
5月3日
小时候奶奶说我有“水花”,意思是总跟水有点关系。仔细回想,我掉进水池、溪流之类的事还真不少,有一次甚至掉进海水里,差点漂到台湾去;而大学时假期往返,也多有遇到下雨之事----闲话少叙----我订的是3日下午15时飞三亚的航班,不料多日未见雨水的北京,从3日一早便下起了“罕见”的雷阵雨,那阵势有那么一点点吓人。
我于14时赶到机场,已等候多时的同事娄哥告诉我,我们的这班飞机,原定上午9时飞成都,中午返京,然后再飞三亚,不过因为雷雨,到现在去成都的旅客还在候机室里聊天嗑瓜子呢。
......
中间怎么折腾的,也懒得写了,总之到晚上21点,我和娄哥终于坐上了飞机。然后,某温柔小男用甜美的声音广播:“因为要避开雷区,飞机需要绕行,预计飞行时间是4个小时(正常是3个小时)”。再然后,也就是4日凌晨1点半钟,我跟娄哥背着行李,像傻子一样站在三亚机场的到达大厅。
家乡的传说中,有“水花”是好事,我因此有那么一点点自命不凡。而这回呢?三亚机场的接待处还有几个敬职的大学生志愿者,他们正打算守完这一班最晚的飞机然后收工睡觉----简单地说,我们碰上他们了,这篇记录,就是在两个志愿者的房间里过夜时写的。
5月4日
五指山,耗一天觉得有点浪费。感到有点意思的是当地人说普通话的accent,还有他们管我们叫“大陆人”,当地女人的身材都非常苗条,脸蛋却不是那么可爱。吃了点当地特产----“五脚猪”,“小黄牛”,还有一种味道奇怪的小鱼。
回到酒店,辗转反侧还是睡不着,出去转一圈,发现临近12点整个城市已陷入了沉睡。用娄哥的话说,从一个城市的洗头房和饭馆数量可以看出当地官员和民众的“开化程度”。娄哥是我们报社的老记者,说起来跟我父亲年龄一样大,他的“洗头房理论”我无从妄言,不过发现五指山的饭馆真的很少。
睡不着,闭上眼睛就想起厦门。又是快两年,我又可以回去了。猫发短信说,厦大一条街要拆了,下次来就看不到了,厦大里面也变了很多。他的话给了我无尽的想像。
跟娄哥介绍厦门的特色,说来说去也只有鼓浪屿和南普陀,还有就是土笋冻和海蛎煎。其实在那里的四年,是很以自我为中心的四年,厦门这么大,我仅仅是观其一斑,闽南文化只是看到了一点皮毛。可是,谁对青春的回忆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不是么?
5月7日
第一次看到热带的海和沙滩。两个字:惊艳。
5月8日
又回到厦门。这日子过得我自己都糊涂,转眼间在三亚的两天就过完了;而两年没来,厦门又变样了。
晚上猫做东,当年同班同学在厦门还有四人,来了三个。吃的是啥都忘记了,只记得一位很多嘴又很执著的女同学点了一份冰,足足等了一个小时,四个人在那傻坐了一个小时。期间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他们聊的在厦门的琐碎生活已离我很远,或者我从未接触过,有点明白,在厦门这四年,原来我并未走出过象牙塔。吃完冰就散了,因为再待下去也没啥可说的,猫不是很会来事的人,淡淡的朋友那种。
变得是我喜欢还不喜欢,看看再说吧。
5月9日
高:我从来没有想过那里会被拆。希望不会。
陆:我记得是曾厝安的下一站。
高:越老越觉得怀念是那种只适合埋在心底的情怀...
陆:怀念是一种病,除你之外没有人知道病根,因为它就是回忆本身。
高:对现状不满的人容易怀念。但怀念怎么会是种病呢?没人喜欢生病,但人们都喜欢怀念。由我完成吧!心境不同,动力自然不同。其实回忆早已超过事件本身。
陆:时间没有消逝,消失的是我们,可回忆和怀念是证明我们曾经活过的东西。
高:人是会变的...我宁愿变的是自己!
又:陆:需要我带什么东西吗?
林:海水带不上飞机。所以不用,谢谢。
陆:带不了海水,我却录下了海浪的声音。
5月11日
转眼,后天又要离开厦门了,真他妈快!
昨天晚上与老师共餐。我无意中说,在北京住了四年后回来发现,厦门人都不懂什么是焦虑。老师说,不会吧,我们学院好多年轻的教师,都有点焦虑的。我脱口一句:这些都不是厦门人吧?然后两人哑然失笑。
回来在想,身为外地人,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陌生的文化圈,当然会有焦虑,因为他努力想融入这个文化圈。而我呢,回到绍兴,感觉自己竟不像是个“圈里人”,北京也不像,厦门,想来想去,也不像,有点奇怪。
5月13日
转到福州,原来在念书时跟这里的舅婆和姑妈们常有联系,到北京工作后已是四年没有回来了。舅婆身体还不错,就是头发白了全部。以前来榕一直让我住她家的二姑妈,头发也白了,她感叹一句:“60岁的人了。”
来福州还遇一事,坐摩的差点把箱子丢了:下车时司机怕警察,竟载着我的小箱子掉头就跑,箱子里全是换洗衣服,虽没有要紧东西,真丢了也是麻烦事。正郁闷,那哥们转一圈又回来了,有点意思。
四川地震了。看着电视里的抢险救灾镜头,尤其看到一段:至震中心汶川的道路至今仍未修复,总理下死命令要求今天24点前打通。很是心潮澎湃:如果能在现场跟随抢险部队,成为震后第一批进入灾区的人呢!想像一下,那里该是如何一副场景?而我以我的见闻报道给全世界。正如第一个敢于进入黑山洞而向同伴报信,那该有多刺激!新闻职业者当如是哎。
呃,这2008年真是奇怪,过年回家匆匆办了婚礼,其复杂、起伏,以及主人公在中周旋的过程足可以写一本书,先不多说了。回京之后便是两会,说不紧张没人信,但好像也就是那么回事,闲下来后我甚至有些怀念两会期间一切都规规矩矩的时光。再过后,其实没闲上几天,父亲来电。我那驾照都考了一年多了,父亲早就想把他的车给我然后自己可以买新车,可我迟迟没动静,他终于怒了。“不管怎样,你都要到安徽来一趟,我帮你把车开到北京去,驾照在一个月内考出。”然而就在我买好火车票的当天,领导打电话:“下周有空吗?跟我去次青海。”口气是不容我说点啥的,于是跟老爸指天指地发誓4月一定去安徽,然后,来了青海。
上了飞机才发现,不光是我们部门领导来了,竟然报社一把手也来了----原来青海省委书记跟他是朋友...我汗,接下来就是领导接见,山珍海味,游山玩水,要我们报道的是什么呢?青海的昆仑玉,被选为奥运奖牌材料之一了不是,然后这书记大人就广发关系稿。我们总编手一挥:“多大点P事?简单做个专题就完了~!”领导表态,我就放心了。话说,明天去青海湖,后天不知去那个庙玩----现在青海的情况很不稳,很多地方都不让去,不过反正有领导罩着,我也不用为自己的人身安全操心。
等4月初回北京了,估计我能消停一周,然后就得去安徽。从5月起到8月初,我又有一项光荣的任务:跟踪奥运火炬在中国境内传递的报道。派给我的城市有:海南五指山,云南丽江,福建福州,山东济南和青岛,吉林延边,湖南长沙,青海省青海湖(我汗,还得来一次),甘肃天水...差不多能走遍全国三分之一的省份了。不过这活相当于旅游,能去福建自然也是我乐意之处,如果不是行程安排太紧的话,我想自己会喜欢上这活的。
等这档事忙完了,差不多该收拾收拾回北京看奥运了。不过既然一个火炬就弄出这么大动静,估计奥运期间也不会让我待在家为中国队加油....等这天字一号工程过去,估计2008也没剩下几个月,呃,跟女友,不,老婆在北京补办一场婚礼,拍个婚纱啥的----不是过年回家那阵不想拍,而是冰天雪地的江南实在乏善可陈。
风很大,却有着冬天里难得的好太阳。在阳光下,我们忙碌着,思考地行走。
又要回家了。最近一次回家已是两年前,那时的家乡,已变化得让人认不出来,不知此次又会有什么惊喜。
英语里的“家乡”有birthplace和hometown之分,对我们来说,两者没有区分。曾有朋友对我说,欢迎来到第二故乡----厦门。我在那里把四年的青春折腾完后来到北京,心里怀着对冰天雪地的憧憬,等了三年。房子也买了,老婆也娶了。
如今的我们,已变成什么样。
我们会突然喜欢看一部歌舞剧《灰姑娘》,因为性格中还有天真得可爱的地方;会突然讲起某一段历史,余音绕梁,口舌生香;会在半夜突然唱起那一首首遗忘多年的歌儿,为歌声带来又闪过的某些过去式而流泪,为想不起歌词而叹息。
你说,想不起的歌词,明白天去网上找找吧。
我说:明起来又是面对现实的生活,不会记得这事了。
刚看到网上有个哥们写的东西:“快乐的四年过后,大学从你的身上爬起来,提着裤子对你说,你走吧,把青春留下。这时你才发现,不是你上了大学,而是大学上了你。”
老婆出差,独自一人在家,熬夜看电视剧《三国演义》,不是没看过,而是其它实在没啥可看的。要不就是把书房蒙得严严实实,开灯写东西,打游戏。《三国》里刘皇叔老人家请诸葛亮出山时水镜老人一句“元直去便去了,何苦引出孔明来呕心沥血!”给我印象还算深刻。看官注意,诸葛亮出山时27岁,去世54岁,刚好一半一半。
前两天还有个采访,某著名文物鉴赏家去世,网上查得一资料,这位老先生在某次遇到挫折的时候写了一首诗,其中有句:“卞和到老是忠心”。
对了,《三国》里还有一段,曹操横槊赋诗“月明星稀”之句遭到祭酒----古时掌管宫中器乐的官员----师勖的非议,诗兴大败的曹首长暴怒之下当场将师祭酒一槊扎死。回头第二天又去哭丧:“天下再无古乐矣!”
写这些杂乱的东西,恰如心头之乱,百爪挠心又不知该说什么。做,与不做,是一个问题;而在做的过程中时时想着“为什么做”着实是一件让人痛苦的事。恰如上面所举之例:我已经“被”上完大学了,青春没了,现在----当然,没人请我出山----正为某件事,或某些事呕心沥血,然后自嘲“到老是忠心”,终了被人感慨一句:XXX还真是个好人!然后草草发送完事。
曾有一首歌唱道:有人忘情于繁华中,有人日复一日赶着同样的梦。其实于我自己而言,也一直在想该走的路,左冲右突而没有头绪,当心情沉静下来时,发现周围的人都愈行愈远了。
再说一点自己的怀旧故事。晚上问老婆,外域的装备可以让我们认为现在身上穿的是破烂,换下来又没地儿放。所以,如果让你选择只能保留三件物品作为纪念,你会选哪三件?
老婆想了想,狮心头盔,曼多基尔之刺,放血者维斯卡洛。然后问,你呢?
我点起一根烟。老婆的心思我知道,曼多基尔之刺是因为很帅气,虽然得到的时间不长,但她很喜欢这把顶端镶的红宝石的弓。而狮心头盔是当年KS送的,放血者维斯卡洛是一次DOWN了黑龙后用200金买的,头盔和剑陪着竹西一次次在副本战斗中肆意地砍杀,一次次远居输出列表第一名。它们,可以说是TBC以前狂战士竹西的标志。
而溯望呢?两年半了,溯望的故事远比竹西要多。故事太多了,如果只能选三件,第一肯定是奥金斧,也是KS送的,记得当时KS说:“去吧,让联盟的鲜血染红它。”我就扛着它走进了阿拉希盆地,在当年,至少两万个联盟士兵倒在这把斧子下。
第二,应该是天怒头盔。它是我的第一件紫装,陪伴我将近两年时间,为此我曾写过一篇《在十字路口回眸一笑》,在这里不再多叙述。只是想起当年做此任务时之艰辛,以及一起并肩作战的朋友,现已物是人非,不免徒生感慨。
第三,符文血甲。这是我第一次参加RAID,也是第一次与后来成为会友的朋友们一起合作的战利品。不仅如此,我也喜欢它帅气的名字,穿着也整整一年半了。
人说,忘记过去意味着背叛。我这不是沉迷于游戏之中,而是以现代社会之浮躁,物质更新换代之快,已很少有东西能引起人这么多的回忆与感想了。
烟熄了,就此罢笔。
TBC开了,也许很多人因此而疯狂。一个小小的外域,竟然可以让人升到70级,藏着那么多令人惊喜的装备,很多一身环保的60玩家,如同咸鱼翻身一般,几天下来,就可以穿得那么高傲;而一小部分铁杆FANS,则在玩命一周后已悄悄地再次走到起点——70级,他们骑着飞龙从天上高高地俯视还在忙碌的人们,身上背负的,是外域19处无穷无尽的声望。
61级,溯望和竹西都来到沙塔斯城,起初只是为看风景,一路跌跌撞撞竟然来到这里。几天来,有一搭没一搭地练级已让我疲惫,而沙塔斯却用这样一种方式接待了我:一个NPC领我参观了全城,然后离去,走之时悄悄地说了一句:欢迎来到沙塔斯城。陌生人,祝你好运。
与其它地方的茫然与疯狂不同,在这里,一种敬畏油然而生。在同一个游戏中,别处只有杀戮,这里却如承载着历史,让人宁静。
在半岛接到一个任务,“聆听之魂”。当我在屠杀这些联盟士兵的阴魂的时候,心中没有半点怜悯——他们是牺牲者,没错,但他们已经被腐蚀了——然而屠杀中无意捡到一本书,然后一系列的解读、跑腿,接到一个“逝者的荣耀”。回到那个地方,有一座破碎的哨塔,里面一个指挥官的阴魂没有向我开火,我把一面从混乱兽人手中夺来的旗帜交给他。
这时一阵音乐在耳边响起,我似乎从未听到过这样悲婉,这样幽美的咏叹。一队联盟士兵的阴魂在我面前,确切地说是在指挥官面前单膝跪地。“我们终于报仇了。”指挥官说,然后士兵的阴魂们一个个消失去,如同时间之流逝,我伸手去抓,它却从指缝间流走了。最后一个士兵的阴魂站起身,向我挥挥手,然后离去。音乐还在回荡,恰似在细诉一段往事,动人的背后,藏着无尽的哀伤。
这时才注意到这里的地名叫“远征军物资仓库”。原来是一支联盟的远征军,派驻仓库的士兵曾以为可以守住这座城堡,但是……当混乱兽人的军队如铁潮般席卷而过时,我真不敢想像这里曾发生过什么事情。
外国人称“先知”为Farseer,那么“远征军”可不可以被称为Farfootter(Farfooter)?他们是用脚步来试验想象,如果失败,他们从此就被人遗忘。
另一个任务也是跑腿起始,从一把武器,慢慢找到一支失散多年的兽人部落,玛格汉。当我把这一消息带给萨尔时,他竟然起身,单膝跪地——部落的酋长竟然在我,一个小兵面前跪下,一时间让我不知所措。
“我们的同胞在外域幸存了下来……”萨尔说。
“被人遗忘了好多年……”
“他们……没有被腐蚀!”
一个是联盟,一个是部落;一个是死,一个是生;一个是远征,一个是坚守。都是让人感慨的故事,都会让人落泪。
手机又丢了!同事、同学和朋友得知这个消息的什么反应都有:
“你这倒霉孩子咋又掉手机了哇。”
“这下可好,又有理由买新手机了。”
“你这人真会糟钱,唉。”
后来在MSN上遇到小飞刀,他二话不说发给我他的BLOG,里面写了他自己用过的十多部手机的生平简史。两人互相吹嘘自己的“糟钱”史后下线吃饭,按下不提。
“糟钱”一词,是来了北京以后才听到,不知原字为何,大约是“糟践”的意思,类似于我们家乡话的“Gaojiang”。但我感觉这词还不仅仅只有“糟践”之意,
话说,看了小飞刀的博,想想自己前后几年用过的手机兄弟们,虽没达到小飞刀的境界,但也可以算得上“糟钱”了,那叫一个不堪回首啊--
1、爱立信A2628s
大一时学生的主要通讯方式还是BP机和电话。少数“资产阶级”才拥有手机。寒假后归校,我也动了这份心思――揣着压岁钱,看到某师兄跟我诉苦:一分钟六毛钱,太贵了――这动作,这言语,在当时的我看来简直帅呆了。骑车到中山路某店,发现自己买得起的只有这部爱立信,所以也没啥可挑的,买回来再说。
虚荣害人啊。慢慢地我发现,这手机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它太大了。别说揣兜里跟揣块砖似的,有一次我去买手机套――就是当年流行的那种透明塑料的、可以别在腰间的那种――试遍小摊上所有最大的套子都装不上。
一年后老婆来厦门时,我把爱立信给了她――当时她父亲还不允许她买手机,她只能偷偷学校用――它也纪录了我跟老婆间最早的短信情话。再后来,这手机又给了老妈,最后不知所终。
2、NOKIA 3330,2002年春天。
爱立信砖头用了一年多,又到有压岁钱时节。有一次在系里参加活动,一师姐借了我手机后说:“哟,你这家伙可以做凶器了。”
一句话再度激起了我的虚荣心:“我正想换一个呢。”第二天就跑到手机店,这此之前同舍老忻的红色NOKIA 3310刺激了我的手机审美观,但这时3310已经烂大街了,想来想去我打定主意买一个红色的手机。
接下来发生的事有点搞笑,小姐翻了半天后说,只有一部3330有红色机壳,而且是粉红色的――我那时“色”令智昏,竟然二话不说买了回来,1000块――第二天那师姐惊奇地张大了嘴巴:“说买还真买了啊你。”
看官可能对3330不太了解,它跟3310在外型上一模一样,至于多了哪些功能,小姐说这好那好,反正我从没用到过。后来不知什么原因,3330很快退出了全球市场,以至我找不到图片,只好用3310代替。
话说回来,粉红色让我后悔了好久,不得已又花钱去买了个银色的机壳。总而言之,这部手机我也用了差不多一年,最后竟然有一位同班女同学看上了那粉色,卖了她300元。
3、康佳C688,2003年3月。
大三下半学期的开始,我的生活就是一个字:穷。寒假去北京新东方读书而没回家,所以没了压岁钱。在北京又买了台打印机,把钱花得干干净净回到学校。
这里有两个插曲。一是在北京,跟同学过除夕时3330突然不见了,我心中暗喜――怎么跟老妈解释,讨钱再买新机器的说辞都想好了――我那时看上了NOKIA的3610。谁知过了一会儿同学来把手机还我了,原来刚才他借手机打电话,而我竟然忘了这事。
第二就是跟我借手机的那同学,在大年初二由我陪着买了一部手机。他的档次比我高得多,看上那时最新的MOTO V72――40和弦,4096色彩屏。我看着这种大翻盖的,彩屏加和弦的手机都傻了,那和弦在我耳中就像天籁。
我回到学校,又守着粉红的3330过日子(银色机壳让我摔坏了)。这时身边的同学有一部三星的和弦手机,天天在那放铃声听。我反正都没钱买烟了,再虚荣也没用。
就在这时,某种运气突然来临,这也是我这辈子,迄今为止唯一一次中大奖:免费得了一台康佳C688,虽然也就1000块钱,但是彩屏+和弦啊。那晚我都高兴地不知姓啥了,第二天拿到班上去秀,同学看到都“哇~~~~~这屏幕真漂亮”。我那叫一个得意哟,赶紧请音乐系的同学帮忙编了一首铃声,据说是某世界名曲,我不懂。不过可能是国产机的原因,铃声跟三星的没法比。
这台手机用了不到半年,其后事如何,我会在下面提到。也是从这起,我的手机开始走马灯似地更换。
4、科健J390,2003年8月。
2003年7月到北京实习,没多久把手机丢公交车上了,不知是让人偷了还是我自己掉的,总之这是我第一次丢手机。
那时也穷――我正计划用实习挣的钱买一部DV。把这事告诉老婆,她马上给我打了1500元,这让我很感动,因为这钱都是她从生活费里省下来的。而我原本想买波导的一款机器,原因没别的,就是长得像NOKIA的滑盖机9500(好像是这个型号?),可老婆说波导的手机很烂,于是就买了刚上市的科健J390。
这部手机不是彩屏,铃声却不错,而且比较薄,以至后来无数人都以为我拿的是个小灵通。它的缺点是待机时间短,不过却陪我度过了比较艰苦,但开心的日子。
比如有一次,我从单位下班回家没带钥匙,偏偏同住的阿得不在,我只能在楼道上过夜,百般无聊下,一首一首地听铃声。顺便说一句, 2003年北京的9月那叫一个冷啊,当时都降到了3度,那晚上冻得我够呛。
还有一次,11月回到厦门后,跟几个同学去长汀、连城玩,结果在冠豸山上迷路,直到晚上9点才转出来,在山上全靠手机的屏幕照明――回到旅馆后发现手电原来就在我包里,哥几个把我痛打一顿。这是后话。
这台手机陪我过了小半年,它去的过程也颇为传奇:我习惯把它揣上衣右边兜里,在中新社上班(实习)的一天去洗手间,习惯性地抬右脚踢那个冲厕所的按钮――然后手机就出去了――在我的目视下在地上弹了一弹,掉进便坑里。
说实话,便坑很干净,捡起来手机不会有任何污染――可问题是,那一瞬间水已经冲出来了,我的手机就这样被冲入了万劫不复的下水道。这一过程正如行云流水,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甚至连抬起的右腿都没来得收回。
正如小飞刀所叹:“呜呼,我的小机机!”后来张姐还给我一双特长的筷子――据说是北方人下饺子用的――我趴在厕所里“夹”了一分钟后放弃了。
这是我丢的第二台手机。
5、三星V208,2004年3月。
丢了只能再买。这时尚哥出现了:走,我带你去买手机。他把我带到木樨园,也就是卖水货出名的地儿。这时已挣了一点钱,也没啥可花的了――当时DV、DC、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都买了,同学惊叹,该有的(数码产品)你都有了――于是花2300买了部好的――三星V208。与很多人相同,我的“第一次”,买水货,也献给了三星。
虽然那天杀的店主说电池绝对原装,可还是很快坏掉――其中一块薄电池只能用6个小时。不过这种双屏翻盖、30万像索摄像头的手机在当时的学生圈子中那是绝对的牛B。回到厦门,它陪我度过了大学的最后几个月。那时晚上跟哥们通宵打牌,每人都把手机放桌上,在那些傻乎乎的NOKIA 8210、各种国产的灰不溜秋的手机中间,我的V208那叫一个艳压群芳。出去撮饭,把V208直直地立在饭桌上悠闲地抽烟、剔牙,再泼辣的服务员也不敢催我们结帐。散伙饭上,我
这手机用了半年,在中新社工作几个月后,我又开始折腾了。V208给了老爸,他用没多久就受不了日渐SB的电池,终于给换了。
6、多普达 565,2004年11月。
2003年初有一部电影特火,叫《手机》;还有一部电影也很火,叫《无间道》。那时网上刚开始出现对智能手机前景的评估,其中有篇文章就介绍多普达的机器,说它是集多种超强功能于一身的智能手机。这篇文章曾一度到处转载,估计有托。
我也不懂,只是惊叹于《无间道》中刘德华、陈慧琳等大腕用的手机:视频录像,无线跟踪,超大屏幕……觉得这样的手机好牛B啊!可在2003年初多普达第一款515接近4000,而我呢,虽然J390刚进厕所,但挣的钱只够买水货V208,只能望而兴叹。
一年后,准确地说是做2004年奥运报道挣了一大笔稿费后,我又心动了。这时多普达已出到了565,卖3000多,于是托叶子兄从深圳订了一台――叶子兄在中关村开店,在我每次折腾数码产品时都鼎力相助。
智能手机果然跟以前那些小孩子的玩具不一样,那一个复杂几乎不是我的智力可以摸透的。单说屏幕,就整得跟PC一样,待机桌面满是各种快捷方式。我曾试图把这些快捷方式都取消,几分钟后就发现自己错了,因为取消快捷方式我就找不到程序在哪了。比如设个闹钟,按键顺序是“开始”-“程序”-“设置”-“其它”-“日期和时间”-“闹钟”-“闹钟时间”等;更要命的是,不同的程序有不同的按键顺序,记住什么程序用哪一套按键顺序让我这样的懒人实在苦不堪言。而且既然号称是一部小电脑,内存就很重要,在我插入一片
不过,虚荣害人。那时智能手机还不多见,565还让我很是骄傲了一段时间。有一次朋友到家中坐,看到已经退役休息的V208,惊讶地说:“你新换的手机有多牛B啊?V208你都不要了?”于是我危襟正座,义正辞严地跟他讲了一通智能手机的优势与前景。
说来,这部手机让我消停了一段时间,仔细算算还用了一年多。主要原因还是当时做编辑,电话不多,我也不会玩新潮流的游戏、彩铃,手机在大部分情况下只是个装饰。有时晚上夜深人静,我的胸口会隐隐作痛。
7、NOKIA 1600,2006年初。
春节回家,给老妈买了一台NOKIA 1600,几百块钱。我偶尔一次用它时突然体会到一种久违的幸福:这操作,真TM太简单,太方便了!
回到北京,二话不说向老婆申请购买1600,获准。买的是一部全黑的机器,取名“小黑”。小黑的优势在于,操作简单,啥功能也没有,只能打电话发短信。饱受智能手机之苦一年之后,我又一次“返朴归真”,一如回到了用3330的年代。
然而,小黑时代的结束局也因于此。不久以后,我跳糟成功,开始做记者,小黑立马退役,后来送给了郑大肚子。
8、LG “巧克力”,2006年7月。
关于“巧克力”,我能说什么呢。
初见其广告是在世界杯比赛的间隙。我还记得当时跟老婆申请的理由是“它符合我对手机审美的一切标准”。
那时,我第一次有“糟钱”的感觉,于是指天指地发誓,I chocolate U!我爱“巧克力”如爱生命,如爱眼睛,如爱老婆,等等。于是在
它很美,嗯嗯。记得叶子兄是在一家肯德基店里交给我的,我现在还记得当时周围型男靓女们发红的眼光“唰”地聚焦在我手上的声音。
它太炫了。滑盖机的优雅与黑红色的亮表面相得益彰,触摸屏更显时尚,机身超薄(后来三星出了更薄的滑盖机),音乐动人,屏幕鲜丽,甚至…它的美丽让我甘心忍受它软件和操作上的“非人性”。它的充电器也是那么漂亮,所以后来我又去买手机时就把“巧克力”的充电器放在柜台上:“给我一个手机,要配得起这充电器。”――这也是后话。
它是水货。当时“巧克力”刚上市不到一月,商厦里卖4000。这时叶子兄再一次伸手帮忙,从香港订来一台,售价3200。正是这一点,后来足足折磨我一个半月。
它的操作……算了,不提了吧。总之买了它我才发现,自己买手机原来最看重的是外表。W当时警告我说,LG的机器质量如何不好,甚至他的朋友推“巧克力”的滑盖,上半机身竟然飞出去了。我却坚信自己不会那么倒霉,或者说,为了外表的美丽,我可以放弃一切。
享受,或者说痛并快乐了一个月后,噩梦来临。某一天,网络坏了,我正郁闷地挠墙,忽然“巧克力”黑屏了――就是声音、按键一切正常,电话也可以接,就是屏幕没了,黑了。找叶子兄,他再找到手机供应商,那边回复是,水货只能送返香港去修。
于是,小黑再度服役。我遇到曾跟其秀过“巧克力”的熟人就说,千万别用LG的机器。话这么说,但心里那个悲苦啊,谁人知……
一个月后,“巧克力”回来了,供应商说换了哪些哪些配件,要了我80块,可还没走出店门,又出现了黑屏。
当时我就觉得自己像个让人涮了还帮人数钱的傻子。跟供应商大吵一架后,叶子兄诚恳地出面调停:水货换机是不可能的。你能做的,就是相信我,我再让人给你去修。
又是半个月,这回修好了。或者说,直到它永远离开我那一天时还是好的。于是我继续痛并快乐着。
更巧的是,10号在上海还有一个活动,我原想9号去上海找清清玩一天,第二天去采访。而手机一丢,我又身陷江南孤城,就相当于我从世界上消失了。迫不得已,9号一早飞回北京,办回手机卡,找出多普达565插上,10号飞去上海,11号再飞返北京。
如果有人问:当时你啥心情呢?我肯定回答三个字:想屠城。
9、飞利浦S900,2006年11月。
“糟钱”还在继续着。“巧克力”没了,多普达565又时好时坏,于是又拖老婆上了中复――我发誓再也不买水货了。
心中斗争了好久,以及在老婆的劝说下,我放弃了再买一台“巧克力”的念头――后来才发现,仅仅4个月时间,水货“巧克力”的价格已从3200跌到1400,挨千刀的奸商!――这也是后话。
选来选去也选不好,因为我不喜欢翻盖机,NOKIA又千篇一律,甚至出现了上文“选手机配充电器”的一幕。这时,店员拿出了S900。
鉴于飞利浦超长待机的名声和对非欧系手机质量的恐惧(我不买日货和MOTO),以及不错的外表,我把S900搬回了家,2800大元,加配一块电池等也到了3000。
没多久发现了一个问题,摄像头特别模糊,我开始以为飞利浦的机器都这样,后来才发现我又撞大运了;不多久又发现一个问题,电池只能用两三天;再不多久,话筒出了毛病,所有给我打电话的人都几乎是喊着跟我说:“你的声音咋这轻啊!”
打电话给客服,他们说这款机器的电池确实是这样。而摄像头和话筒的问题,修就得花好多钱,而且指不定会修成啥样。
我的心理开始崩溃。就如雷电交加,大雨倾盆而下,跪在雨中痛问苍天:我做错了什么啊~~~
时至今日,网上看到,行货S900已跌到了1500。
10、NOKIA 6300,2007年7月。
我深信自己在手机上“糟钱”已经是罪孽深重。所以不止一次向上天祈祷:我再也不糟钱了,我就买一瓷实的NOKIA,我再也不敢折腾了。
就这样,在迪信通,“钢显本色”的6300落入我手,为显长久计,还配了块原装电池,数据线等等,共2100元。后来看发票上的日期,正是
重回NOKIA和怀抱,特别亲切,而且这一款的外形也挺好看,至今我没挑出有什么毛病。老婆也看得眼睛发直,天天想着跟我换手机使。
完美是什么?我一直也想不出它的定义;我只知道一句我自己想出来哲言:拥有是暂时的,失去才是永恒的。
两个月后,
主办方为平息我的愤怒,许愿说,可以赔我一个手机。第二天变卦说,可以赔一半钱。到第三天我打电话过去时,已然变成了“正在研究这件事,请再等几日。”
我还能说什么?丢是自己丢的,主办方不搭理我我也没办法。
顺便提一句,用6300的人真TM多啊,我当天在找手机时至少三个人被我怀疑过,死死盯着他们手中的6300,搞得对方以为我抽风。
刚买6300还有一个小插曲:买新机的当晚,手机振动就坏了,振动不起来,却发出金属叮铛乱撞的声音。第二天去找NOKIA的客服,他们也找不出哪出问题了,就给换了一台。对此我老婆总结道:“你这孩子怕是有磁场吧?啥手机遇上你都会坏。”
11、NOKIA 7500,2007年9月。
神啊!我真的“糟”怕了,饶了我吧!就在买到7500的第二天,我在山西出差,去机场的路上掏出手机发短信,然后随手一放,下车就忘了。
我真的好想跑去撞墙!
幸好,我还有一部手机,就是多普达565――在丢了6300后,我办了一个新号码,对我而言,现在已不是换手机的问题,而是换风水的问题了――原来的号码也办回来了,装在565上。掏出手机找到主办方,再联系到那司机,那司机说他已经下了高速,再转回来要多走
又是一个幸好,飞机延误40分钟――我第一次对飞机晚点充满感激。好说歹说,汽车转回来了,我接过手机,递上100元,司机嘴上说不要,动作却一点没推辞。而我当时的心情,只能说是“花钱消灾”。
就这样,我写这稿子时,7500还安好地躺在我身边。虽然我指天指地发誓再也不糟钱了,哥们你别再哪天又突然离我而去,或者又出这里那里的毛病,唉,人生啊。
12、补充:NOKIA 8250
它的出现是2003年某女孩看中了我的康佳C688,跟我换的去。谁知转眼我赴京实习,8250丢公交车上了。前后不到两月,毕竟用过,记上一笔。
13、补充:NOKIA 5110
这是老爸的第一部手机,据说1997年买时是天价。后来被他换下,而我在某些青黄不接的时候还用过。大三时曾有一同学非要跟我买――大约他家境不好,图省钱之故。但我觉得此手机有保存价值,所以它如今陈列在我书柜里。呜呼!10年之手机变迁史,也似纪录人生之变迁。写下此文,一来警示自己莫再糟钱,二来也顺便笔录过去,犹为纪念。
PS. 第一,鸣谢百度及“友人手机网”,帮我找到当年用过的手机图片。
第二,请看官不要误解叶子兄,他是我最信任的哥们之一,文中所谓“奸商”与其无关,此告。
昨天搬家时爸爸发来一个短信:“今日喜迁新居,我亦欣慰之至,感慨不已,特寄去贺诗几句以示共享共庆并勉之:
三年征战苦亦甜,
五栖别居今改颜。
酬志犹须阔步去,
七色百味更待炼。”
晚上妈妈已开始整理东西,同一年前一样,一件件打包装好,用绳子扎实——在这里虽然只住了13个月,东西却已然多了不少——只是书没多几本。
■完美主义的耐心
我坐在这里,有一种如释重负之感——到今天为止,新屋终于可以完整地投入使用了。三个月的长征下来,前期比较顺利,后期却颇有坎坷——光从史丹利订的五个柜子就来装了几次:柜脚太短了,镜子太大了,门不够高,同时裤架又被堵住了抽不出来...在这时候我表现地像个完美主义者,更多的是表现在对完美结局的迫不及待上。
有时候感觉自己就像一个指挥者——人说“劳心者治人”,可我没人可以治,于是就自己动手—— 见证了新屋从毛坯到一如我所设想的样子的,过程。想起中学时看过宋代(记不太清了)某大官重修失火后皇宫的绝妙办法:破街开河,取土夯地,水运木材,废料 填河,宫、路新成!环环入扣,严丝密缝。而我呢,大到亲督工人装门装地板装橱柜,小到家里的餐桌、茶几、沙发床、转椅等等等,都是我一个钉子一个镙丝装起来的——筑建皇宫如此,装修个小民房竟也让人如此费力劳神!
■一个系统
前一阵子改MSN签名作“请不要轻易说理解”,结果一大堆人上来问我什么意思;而个人消息是“She once was
a true love of mine”,又听老婆说一堆人跑去问她“She”是谁。看来这还是很能哗众取宠啊哈哈。今天改成了“遁无形”——因为搬到新家一个月不能用宽带,结果胖叔又来涮我:“跑啥子跑?”我告诉他,终于结束了,装修的长征;他却回答,终于开始了——对新生活的向往和期待。
与此同时,领导在MSN里很严肃地说:抓紧点吧,年底就要重新评级重新计工资了。我唯唯。
昨天在看《世纪战争》中北非战场一章,里面有专家批语隆美尔,“战术上的巨人,战略上的矮子”,因为希特勒曾明确告诉他——这里不是主战场,意思是苏德战场远比北非重要得多。可是“沙漠之狐”却不管不顾,一个劲地要求增兵,继续进攻。
近日来的苦等中,常常突发奇想,比如想给房子下一个完整的物理上的定义:一基于物质空间所建立的复杂系统,四周有墙阻挡外人视线,同时又有足够的空隙以保证空间内人的呼吸与取光;空间内可以提供人类进行包括进食、睡眠、小规模活动等在内的必要场所,同时通过线路、光缆和管道接入可以提供各种电器、洁净水和燃料输出装置的使用;另外,书籍、网络与各种硬件(包括书桌、书柜、转椅、台灯、茶杯、烟灰缸等)所组成的系统可以供人在某个特定空间进行软性的思维性的创造工作——胡编的,别信——不过总而言之,明天,我就可以坐在全新打造的,设施相较另几个房间最为完善的书房里了。
主战场!哈哈。建立一个系统是艰难的,远比这样说起来富有诗意的,不过依托这个系统的主战场何如呢?——我是不是想傻了。
■告别
从2003年初来北京念新东方起,我在北京住过几个地儿:北外的学生宿舍,厂洼路的集体公寓,天宁寺桥下的17楼,三里河的两居(中的一间),还有现在住的三里屯南路上的斗室。其中三里河的房子住了两年,现在这里住了13个月,青春就在这里悄悄地被挥霍了。
童年是彩色的。少年时是白色的——白得有些许涩味儿。大学时代是海青色的。工作这三年是灰色的。新家的书房是黑色的,卧室却是红色的。
未来,未来是什么颜色?
有了自己的房子,或者说背上了房贷以后,我是不是不再算“北漂”,是不是开始不能再过那样的生活。时间不饶人,转眼间期待很久的已经期待到了,一直计划的已经付诸实现了,那些白色,青色,灰色是不是该放入故纸堆了。
生活,在沉静的黑色中透出一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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